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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3章 难绷的双标(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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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想象中骆驼骑兵的战斗,应该是骑手骑在一米五以上的骆驼上,风驰电掣,对站在地上的步兵俯视攻击,占尽优势。

    然而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骆驼始终都没有成为坐骑的首选,自有其深刻原因。

    哪怕是在气候炎热的阿拉伯地区,那里的人,也依然选择马匹作为坐骑,这其实是历史的选择。

    一般来说,如果发生两支骆驼骑兵对攻的情况,双方都会嫌弃自己的坐骑碍事。若是不需要骑在骆驼上用弓箭“放风筝”的话,那么大多数骑手,还是会选择放弃骆驼,下马步战。

    因为骑马和骑骆驼,完全是两个概念。

    骆驼这种动物不仅冲锋的时候跑不快,而且跑的时候还一扭一扭的。它们颈部细长,肌肉相较于马来说更加柔软。因此骆驼骑兵在遭遇步兵近战的过程中,奔跑速度较慢的骆驼,不但与步兵搏斗没有优势,反而比马匹更容易被步兵从正面杀死。

    其温顺的性格,又不能像战马一样冲击敌方军阵!

    所以骆驼在沙漠里行军用是一把好手,但战阵之上就不是那么回事了!

    于是在方重勇疑惑错愣的目光中,那些骑着骆驼的大食人,冲下山丘后,立刻就拿起椭圆形长盾,选择结阵与唐军拼杀。

    很显然,骆驼只是被大食人作为一种行军的工具,以节省他们翻越沙丘时所需要耗费的体力。

    方重勇微微皱眉,情况对唐军稍稍有些不利。此前他让陌刀队在第一线的决定,也有些不太妥当。

    主要是没料到大食人会下骆驼步战。

    这么近的距离,弓弩已经毫无意义,最多射一次,敌人的长矛就要糊脸了。

    几乎是一瞬间,方重勇就判断出唐军常规的战法,在这个距离已经发挥不出多少实力了。唐军的常规战法,需要远程弓弩,角弓弩几轮射击。还有什么跳荡兵破阵,来回拉扯,调配阵型。陌刀队防止敌军骑兵冲阵什么的。

    这一次大食人出现的时机很微妙,唐军这边的预警时间大大低于预期。如果不出奇招,这次对敌很可能要吃亏!

    想明白这些后,方重勇对身旁的封常清果断下令道:

    “擂鼓,冲锋!吹号角总攻!”

    “节帅,不是该先接敌,跳荡兵破阵,再派锐卒迂回两翼么?

    现在双方还未接阵,敌军士气未衰,真要总攻?”

    封常清有些不解的询问道。

    发起总攻,基本上意味着士卒身上碍事的玩意,比如弓箭之类的东西,都要丢弃在战场上,放开手脚跟敌军用冷兵器面对面肉搏。

    反正,冲上去就是你死我活,不打算从容收兵了。

    所以封常清才觉得,现在就冲,是不是早了点啊?

    “兵无常势,冲!你再不去传令,本节帅就要动用军法了!”

    方重勇对封常清骂了一句。

    “得令!”

    封常清赶忙骑着骆驼去找车光倩了。

    看到敌军放弃骑乘骆驼冲唐军的陌刀阵,方重勇果断调整了部署,选择了以快打快。

    也甭管什么兵种配合了,直接莽一波。在他看来,打破大食人的算计,赢面更大。

    唐军虽然悍勇,但一路急行军,耐力肯定比不上养精蓄锐的大食人。唯有上去就梭哈,不留余力打出一波流,才能以最小的代价,打赢这一局逆风盘。

    方重勇想起方有德教过的:战阵之上,其实很多时候并不需要兵多。当你有一支五百人规模能征善战的精锐,在合适的时候投入到关键的地方,便可以一举扭转战局了。

    用兵用兵,这个“用”字,包罗万千,妙不可言。

    打仗固然是有套路,但某些名将之所以厉害,便是因为他们常常不按套路出牌,而是因势利导的用兵。

    何昌期打头阵,他身后是脖子上戴着“红领巾”标识的银枪孝节军某部,如入无人之境一般,瞬间便在大食人军阵某处划开了一道口子!

    有这种标识的士卒,乃是银枪孝节军内部负责专门负责破阵的最精锐勇士,一个两個的都长得高大威猛,力大无穷。

    他们很多都是手持狼牙棒一类的“钝器”,一扫一大片,而且完全不惧敌方披甲。

    这些人的待遇,也比银枪孝节军中的普通士卒要强不少。

    不到一炷香时间,大食军就开始节节败退,被何昌期带队分成了两大块,处于各自为战,失去指挥的状态。

    大食人如此表现,让处于战线后方的方重勇有些出乎意料,看不懂目前的战况。

    这支大食军,特意骑着骆驼翻山过来送菜,人数对比唐军也不占多少优势,他们这么头铁,是图个什么呢?

    事实上,大食人大概也是没料到,唐军会在刚刚接战,就使出这样不要命一般的打法。按照计划,他们还有后手。可是看样子,唐军似乎不打算配合他们。

    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

    忽然,怪异的乐器声,伴随着浓烈异域风情的调子,在战场上响起。这声音让方重勇想起了印度那边的音乐。

    大食军主将出手了!

    “节帅,快看,沙丘上!”

    封常清眼尖,压住内心的惊骇,对方重勇喊了一句。

    后者抬头,放眼望去,沙丘上皆是大食人的骆驼骑兵,数量丝毫不逊于此前参战的部队,他们已经在往山丘下面冲击了。

    不需要多久,就会冲入战场。

    原来是想玩车轮战啊!

    方重勇恍然大悟,总算是明白了对面主将到底是打的什么算盘。

    世上最可怕的事情,便是“未知”。任何洪水猛兽,只要了解过,认知过,就能想到应对的办法。

    看到沙丘上再次出现大食人的骆驼骑兵,方重勇反而心中一块大石头落地。

    他猜测,按照大食人的既定计划,应该是第一批大食军与唐军拼得“惜败”,然后利用唐军短暂获胜,心中放松的时候,第二批大食军再冲下来,一举奠定胜局!

    但是因为方重勇没有按套路出牌,第一批大食军被打懵了,压根起不到消耗唐军士气和体力的作用,所以第二批大食军不得不提前行动。

    要不然就成了添油战术。

    果然,谁都不是傻子啊!

    “将我的帅旗前移!我和亲兵冲在最前面!”

    方重勇一脸肃然对封常清下令道。

    听到这话这个命令,封常清还以为自己出现了幻听。他难以置信的询问道:“节帅,中军要是冲在最前面,那”

    他也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了。节帅,咱们打仗不是这么玩命的!

    帅旗要是倒了,这一战就败了啊!

    “封常清,你两次抗命,这录事参军你是想当还是不想当了!”

    方重勇拔出疾风幻影刀,指着封常清大骂道。

    “节帅,您把头盔给末将,末将扛着帅旗冲!”


    眼看沙丘上的大食人,已经骑着骆驼冲了下来,封常清焦急的大喊道。

    “狗屁!你让老子以后怎么当节帅!”

    方重勇狠狠踹了封常清一脚,随即抢过掌旗官手中的帅旗,夹在一支胳膊腋下!

    “亲兵队何在!跟着本帅冲!

    赢了光宗耀祖,输了马革裹尸!

    今日不是赢就是死!”

    方重勇用疾风幻影刀指着大食军的方向,大声疾呼道。

    “杀!”“杀!”“杀!”

    他身后的亲兵们热血沸腾,将碍事的披风随手丢到地上,冲在帅旗前面开路,如同一支离弦的利箭,朝着大食人的队伍飞驰而去!

    方重勇亲自冲阵,唐军士气大振,帅旗下好像指引者唐军冲击的方向。

    中军刚刚与大食人接触,一个冲锋就将第一波大食军军阵中的其中一个,给彻底给冲散了!

    那些人被唐军的气势所吓倒,很多人丢下武器调头就跑。

    另一个军阵,看到自己的侧翼到处都是唐军,如同将死之人最后那一口气卸掉,已经无心再战!

    不断突进的中军队伍,在帅旗的引导下,顺势便将他们也杀散了!

    第一批大食军,居然在第二批将要来到来,却还未到来的节骨眼,彻底溃散了!

    他们在这个节骨眼溃逃,可害苦了大食人的援兵!

    这支军队要是早些溃散,沙丘后面的第二批大食军就会及时止损,返回木鹿城。

    他们要是还能多坚持一会,那么身后的援军就会入场,该来的崩溃则会推迟,到时候搞不好就是唐军溃散了。

    只能说他们崩溃的时机,非常的不好。

    这些败军当中不少人,逃跑的时候,跟正往沙丘下面冲的骆驼兵撞在了一起,把援军的阵型也给冲散了,顿时沙丘下方一片大乱!

    唐军趁此机会,杀奔过来。那些刚刚参战的生力军,压根就组织不起抵抗,就被前面的猪队友一起拉到深坑里面爬不出来了!

    剩余那些冲得比较慢,还未跟唐军接触的大食军骑兵见势不妙,又连忙骑着骆驼调转回去,仓皇逃窜。

    在后队变前队的过程中,很多人从骆驼上掉了下来,陷入沙丘当中。

    处于唐军战阵后方,负责组织军乐队擂鼓奏乐的车光倩,连忙命手下丢弃鼓乐,组织了一支数百人的队伍,人人手持角弓弩,骑上骆驼,一路飞驰过去,开始对沙丘上漏网的大食军士卒猛射。

    他们一边爬坡一边射箭,不少大食人没死于战阵,反而是在沙丘上落单的时候,被唐军射杀。

    死得极为憋屈。

    随着方重勇将帅旗前移,带头冲锋,正好打乱了大食人增援的节奏。这一战也再也没了任何悬念,变成了一边倒的追击战。

    最终,只有少数骑在骆驼上,并且冲得比较慢的大食军士卒,才得以逃回木鹿城。

    得益于临阵发挥,方重勇终于如愿以偿的拿到了进入木鹿地区的“金钥匙”。

    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很多时候,接受挑战并不是一件坏事,只要能赢得挑战,那么事情就会朝着好的方向发展。

    甚至比从前更好。

    大食人的出现,虽然打了方重勇一个措手不及。但他们的出现,不但证明了木鹿城就在附近,而且还被唐军抓了不少战俘,在大军前面作为向导引路。

    事实证明,唐军的地图比较准确,这片沙丘,距离木鹿城仅仅只有十里地不到。等方重勇带着唐军翻过沙丘,就看到了完全迥异于沙漠的一片河谷。

    一大片一大片开垦出来的良田,分布在河流两旁。

    一条又一条水渠,从河流中引入到更加深远的地方,甚至流入一座占地规模不小的大城。

    也就是木鹿城。

    但此时此刻,城外一个人也没有。逃回来的大食军士卒,大概是描述了唐军的骁勇善战,让剩下的大食人都不敢出城了。

    城外有一座佛寺,有一座伊斯兰寺庙,还有一座罗马风格的基督教教堂。

    它们彼此之间挨得很近,都在木鹿城的西南方向。

    “节帅,要攻城么?”

    看到面前规模远超想象的木鹿城,车光倩小心翼翼的问道。

    “你想说什么,就直接说吧。”

    方重勇没好气的怼了一句。

    “节帅,这座城,末将以为,内城虽然高,但规模极小。这也是大食人愿意翻山跟我们对决的原因,他们不想因为战争毁坏这里的坛坛罐罐。

    这附近气候恶劣,要是盛产粮秣又富庶的木鹿城被毁,他们就算打赢了也没有意义。”

    “然后呢?”

    方重勇饶有兴致询问道。不得不说,车光倩的判断很有道理。这里的情况其实跟西域有点像,“城”中有城堡。城极大,而城堡的规模又极小。

    实在是经不起战火的摧残。

    “可以让人去城中宣传,只要外城的人愿意投降,允许他们携带少量财物,随我们一同迁徙到北庭都护府治下的州生活。

    如果不愿意,那么就只能白刀子进红刀子出了,毕竟机会已经给过了。

    没了外城的补给与支持,内城的大食军也坚持不下去,我们截断流入城内的河流,渴也渴死他们。

    在城外喊话,不开城堡门,攻破后鸡犬不留。如果开门,把这些人都贬为奴隶,分给将士们。

    然后木鹿城嘛,我们能拿多少拿多少,拿不走的一把火烧掉。

    节帅,这里我们守不住的,大食人哪怕元气大伤,五年十年就恢复过来了。得不到就毁掉,可保边疆二十年平安啊!”

    车光倩抱拳恳请道。

    他的意思很简单:或杀或迁或虏为奴隶,总之,木鹿城一个人都不能留下。

    这座城规模远超想象,人肯定也不少。再加上周边土地太肥沃,对于大唐来说,威胁实在是太大了。

    “本节帅之前才颁布废奴令,现在又虏获数万以上的人回大唐,这样会不会太那啥?”

    方重勇有些不好意思的问道。他毕竟还是要脸的。

    结果听到这话,车光倩迷惑不解的反问道:“节帅,大唐又不禁奴。《唐律》都写了,奴婢等同牲畜。我们虏获数万牛羊衣锦还乡,这有什么不对么?”

    在他看来,什么奴隶不奴隶的,都是次要问题。关键是要彻底毁灭木鹿城这个据点,只要没了人,那这里数十年都恢复不了元气,他们此战的目的,也就达到了。

    “嗯,先派人去喊话。”

    方重勇微微点头说道,不置可否。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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