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4章对阵(1 / 1)
朱奉铨被林尊文训得面红耳赤,也觉得自己不对,只好怏快而去,去迫他最爱的老婆自杀全节。笔砚阁 biyange.com 更多好看小说
朱燮元赞叹道:“林大人果然考虑周全。”
秦良玉道:“战争是军人的事,何不给王妃她们一条生路。”
牛欢喜道:“下官有一秘窖,可供十余人生活一年。”
林尊文道:“不行!饿小事小,失节事大,王族中人,受百姓血食供奉,自应为万民表率,与城共存亡,才是一王族子孙应该做的。”
叛军蜂涌而至,正准备发动进攻。
忽然轰隆之声不绝于耳,城外响声震天,叛军的惨叫声也震天。
轰隆声如狂雷连击,不绝于耳。
不但明军诧异,连叛军也诧异,他们冲了上来,距明军只有百步,却是不由自由的停了下来,向巨大轰隆声方向望去。
巨大轰隆声不绝于耳,宛如雷电,撕裂长空。
牛欢喜大喜,大声道:“这是红衣大炮!红衣大炮,援军来了,咱们有救了!”
牛欢喜大声欢呼,明军跟着欢呼,惶不可终日的全城百姓也变惊为喜,大声的欢呼。
叛军震惊莫名,统兵大将张彤不知如何是好,是命令部队进攻还是先撤,他冲上城楼一看,头皮为之发麻。
府河上驶来几十艘小型战舰,对着叛军大阵狂轰,叛军大阵人山人海,七八万人挤在一起,炮弹落入兵阵之中,犁出一条条血肉胡同,炸得叛军血肉横飞。
在如此天威面前,由乌合之众组成的叛军顿时大哗,哭爹喊娘的争相逃命,几万人的大阵,顿时崩溃,像是炸开的蚁窝。
江小夏意气风发,指挥五十战艘,用旗语联系,协同炮击,炸得他们血肉横飞,支离破碎。
而且,南侧官道,一支明军骑兵冒出,正在集结。
张彤看见如此天威,只好逃命。x
叛军看见主将逃命了,也跟着逃命,只恨爹娘少生了两条腿。
叛军崩溃,秦良玉乘机发动反攻,夺回了城墙和城楼,将叛军逐出门外。
牛欢喜用望远镜一望,看见皇家卫队骑军在集结,他大喜道:“第一镇的兄弟们来了。”
这正是孔德兴指挥皇家卫队第一镇杀到,二千骑兵杀至,四千名火枪手紧随其后。
六千大军开始集结。
叛军发现,明军火炮,天威无敌,但是射程是有限的,逃出二里之外,啥事也没有,叛军们纷纷逃出二里之外,龟缩于营盘之中,奢祟明怎么呼叫弹压,也制止不了。
叛军逃回营盘,多日辛苦战果毁于一旦,奢祟明气得想哭,这二万多人的辛苦牺牲,是白费了,仗白打了。
奢祟明问计于扶国桢:“这仗该如何打!”
扶国桢道:“撤回内江、资阳,据城而守,敌军平原无敌,但在山地展不开,优势不大,我军应尽掠物资人口,撤回高山,在高山密林之中,与明军缠斗,敌进我退,敌退我打,敌军师老无功,耗费粮响巨大,自然会撤退或提出议和。”
奢祟明淡淡的道:“准备出战。”
明军既然敢出战了,就应该要打,连与明军野战的勇气也没有,还造什么反
听扶国桢的屁话,敢情他造反死了这么多人,就是为了原地踏步他不敢去明军军舰,并不代表野战也怕他们。
孔德兴指挥部队列阵,骑兵在前,步兵在后,孔德兴检阅骑兵,厉声道:“让这些夷人知道你们的真本事,为荣耀而战!”
“为荣耀而战!”二千蒙古骑兵高举马刀,厉声叫道。
大明皇家卫队和黑水卫水,招收大量蒙古人为骑兵,为雇佣兵,这些人是天生的骑手,可以在恶劣的环境下生存,对于可以在马背上吃饭睡觉的他们来说,其它的骑兵,只是骑着马的兵。
孔德兴厉声道:“大明!万胜!”
这是一支由大明武器装备起来的蒙古铁骑,全身披着重甲,连战马都披甲,这是大明都相当少的重骑兵。
一千重甲骑兵,一千轻骑兵。
轻重骑兵区别主要在于护甲,重骑兵的护甲更为全面更加坚固。
战场上的作用,轻骑兵的任务主要是掩护侧翼、袭扰敌阵、追击逃敌、扩大战场控制面积。
重骑兵的任务就比较少了,主要用于冲击敌阵,一般作为决定性的打击力量使用,说白了就是王牌部队,连大明的皇家卫队第一镇也只有一千重骑兵。
以前的古代的轻重骑兵之间的区别还有一个,就是地位与财富的差别,轻骑兵的地位和财富一般情况下不如重骑兵,因为古代军队的装备多数是士兵自己购买,所以只有有钱有地位的人,才能装备足够坚固的昂贵盔甲,并购置能够承载这个重量的高大战马。
现在皇家卫队骑兵,兵是雇佣兵,武装是公家的,没有地位轻重的分别。
而且掌握了大型锻造技术和制钢技术的东厂,他们制造一套重甲骑兵装具,成本远没有军器监高,说来别笑,米柱弄了二千套重甲骑兵护具,其实是用来玩儿的,作为仪仗队的,孔德兴当宝,偷偷的弄了一千套来,装备他的一镇骑营。
其实在现在,重甲骑兵很少出现了,重甲骑兵一出现,战争就发生了很大的改观。人力是无法披着重甲的骑兵抗衡的。连人带马裹在铁甲里的骑兵,给步兵带来的极其强烈的震撼力。在欧洲,重甲骑士一直是战场上的主宰,直到火器的出现。
但在华夏,重甲骑兵只是昊花一现,隋唐开始就被轻骑兵所淘汰。
原因之一,机动性太差。人和马的铁甲加起来至少一百斤,再加上骑士本身和武器装具的重量,马的负荷要达到200多斤,即使是高头大马,也很难长时间高速冲锋,因此重甲骑兵只能用来破阵,属于一次性使用,破完阵就没用了。
华夏战场非常广阔,需要军队在几百甚至上千里的范围内快速机动,重甲骑兵很难适应这种环境,不像欧洲骑士那样,地域狭小,重骑兵也可以四处征战,如果对手是灵活的轻骑兵,不愿意正面交战,重骑兵的破阵功能就用处不大了。
原因之二呢是太贵。重甲骑兵的人、马、甲都是优中选优,无论是购置费用,还是平时维持费,都远超其他兵种。在重甲骑兵的鼎盛时代,一般军阀最多能养千把人。李世民的玄甲军好像也是这么多。重甲骑兵就像后世的特种部队,用起来爽,都是靠钱砸出来的。不到关键时候,是不肯拿出来用的。x
花了这么多钱,却只能在少数情况下投入重骑兵。用一句务实的话说,重骑兵的费效比不高。而且重甲骑兵主要用于冲阵,即使成功,往往也伤亡不小,每战都要补充新的人和马,确实花费太高。
原因之三,武器发展太快。尤其是弩的发展,让重骑兵的优势无法发挥。尤其是弩的射程和破甲威力越来越大,使重骑兵的铁甲失去保护作用。唐朝时,射程达两、三百米的弩已经广泛装备,更有车弩,一次性可发射七支铁羽箭,射程上千米,这种铁羽箭和步兵用的矛一样大,如果射进重骑兵的队列,必然会导致严重的伤亡。
除了弩,弓的进步也使重骑兵的防护显得不足,只好加重铁甲,后果是马更吃力,机动性更差。另一方面,步兵也有了克制重骑兵的近战兵器。唐代的斩马刀,以及后来发展出的陌刀,由精锐步兵使用,列阵而战,骑兵甚至无法正面冲开陌刀阵。
宋朝的钩镰枪、大斧等等,都起到了克制重骑兵的作用。经过严格训练,具有牺牲精神的步兵完全能够在面对重骑兵时不落下风。而重骑兵因为负重太大,一旦落马,连爬起来都困难,只能任凭步兵宰割。
这些原因导致了重甲骑兵在华夏战场上无法占据主导地位,蒙古军队虽然也有披甲的骑兵,但已经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重甲骑兵了。他们更像轻重两用的部队,轻骑兵多穿一层铁甲就可以执行冲阵任务了,也不用放弃骑兵的灵魂机动性。
机动性,才是骑兵的灵魂。
现在孔德兴使用重甲骑兵,攻击叛军的大阵,这重甲骑兵一出,这巨大的令人望而生寒的铁甲怪兽,就令人为之胆寒。
奢祟明力竭声嘶的大声叫道:“列阵、举盾、车弩呢!床子弩呢,这些该死的白骨头,统统的该死!列阵,长枪兵在前排,步兵。”
他们可以躲水军的炮击,但对于缓缓推进而来的明军步骑,他们躲不了,也闪避不了,难道营盘也不要了,成都不打了。
对方只有六千人,而他们则是有近七万人,虽然其中五六万是临时捉来充数的,但就是五万头猪拱过去,也可以让明军拱一壶吧
叛军胆气为之夺,居然被六千叛军压着打,未开战,在气势上就让对方压着。
扶国桢对罗乾象道:“不想死,就让手下听话的聚起来,看某眼色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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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4章对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