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 军政分离,佛法无边!(1 / 1)
三军六卿之法。
是春秋时期晋文公,为与楚国争霸,而进行的军政改革之法。
在此法施行之前。
晋国只编制了二军,且上军由君王统率,下军由太子统率。
晋文公改作三军,设三军将、佐。
军权,自君王、太子和公室,转移到“六卿”手中。
不过。
因为晋国“典沃代翼,小宗灭大宗”的传统,晋文公为防止“意外”,不惜直接将公族团灭。
之后的晋公,也会将兄弟赶往其它诸侯国。
至此,晋国的军队名义上由晋公统率,六卿为辅助。
实则是晋公亲自领军的机会越来越少,晋军征伐更多的任用六卿,而这,也为以后埋下了巨大隐患。
三军,以中军将为第一顺位,时人称之为元帅。
中军佐为第二顺位,上军将为第三顺位,上军佐为第四顺位,下军将为第五顺位,下军佐为第六顺位。
统称为六卿。
在六卿之外,有着“散卿”存在。
如果六卿之中,有人逝世,那么散卿就补入六卿末尾。
余者,跟随逝者顺位进行递补。
但是。
春秋时期,诸侯国依然守着周朝的官制,也就是“世卿世禄制”。
也就是说,晋国六卿,同时还是晋国的上大夫。
军权、政权,变相合一。
只是。
晋公不完全是集权的主人。
而晋国,靠着这种专业人干专业事的方法,奠定了霸主之位。
可也不可避免的造成,六卿拥有过于强大的权力,而又缺乏相应的权力制约。
更致命的是。
由于晋国自身问题,六卿之位,被晋国内部十一个家族垄断。
魏氏、赵氏、狐氏、胥氏、先氏、栾氏、郤氏、韩氏、知氏、中行氏、范氏。
即,卿族。
属于晋国的特殊“世卿世禄制”诞生。
在晋国初中期,六卿之位,完全由晋公决定,卿族轮流执政。
六卿为保障各族的利益,要相互妥协,既不能一族做大,也不能伤害其它族的利益,共同进退。
晋国,因此蒸蒸日上。
当然,一切平衡的前提条件,是每个卿族的力量都不能太弱,太弱容易被其它卿族围攻瓜分,这也是后来由十一卿族变成三家的原因。
而打破这平衡的一击,来自于晋襄公的老师阳处父,举荐赵盾为中军将。
赵氏,在卿族之中,是最强大卿族之一。
之前的晋公,平衡方法都是谁强了,就去六卿末尾,或去散卿位置待个几年,等势力减弱了再抬上来。
在赵盾坐上中军将后,本就强大的赵氏势力,进一步膨胀了。
到了晋景公时,再无法容忍赵氏给晋国造成的混乱,发动了诛杀赵氏势力的“下宫之役”。
赵氏孤儿,由此而来。
可惜。
平衡被打破。
就像覆水难收,破镜难圆,卿族彻底成势,以“范武子之法”,进一步巩固了大卿族的势力。
随着时间的推移,六卿渐渐取代国君成为晋国的权力中心。
十一个卿族相互吞并,最终仅剩韩赵魏三个顶级卿族。
庞大的晋国地盘,可以承载十一個卿族的利益,却无法承载三个顶级卿族的野心。
晋国破碎。
韩、赵、魏三国立。
春秋,就此进入战国时代。
这告诫了后世之君,平衡之术,固然是强国之法,但太过容易滋生野心,也极易导致裂土分茅。
晋国,自晋文公改革,到晋幽公,三家分晋,一百九十八年。
这期间,也曾军治万乘,独霸中原,但终化为一捧黄土。
这条改革之法,能一眼看到头,这就是败国亡家,分裂国朝的路。
这不是在反抗文官集团,而是在反抗皇权。
出于见面之情,梁尚书、杨廷和尚书,没有直接骂王阳明深受皇恩,怎敢如此犯上作乱?
难道,当了五军都督府大都督兼北征大元帅,就想染指皇权了?
这军权,是陛下赐的,这些军士,是陛下养的,陛下一念之间,就可以收回来。
要是王阳明给不出合理解释,两位尚书少不了一纸奏疏,参其谋逆大罪。
“叔厚、介夫,陛下待我如国士,我自当以国士报之,岂会有裂土分茅之想?”
王守仁看着二人眼中的警惕,摇摇头笑道:“只不过,三军六卿之法,有可借鉴的地方,比如说,文不御武,才是国朝兴盛之道。”
文不知武,岂能御武?
对此。
梁尚书、杨廷和尚书认同点了点头,但警惕心,依旧没有放下。
春秋晋国之盛,是不假。
可是。
放开文官集团对军方的辖制,一旦军方大将有异心,数以万计、十万计,甚至百万计的军队向国朝倒戈,国朝瞬间就能国将不国。
唐朝末期藩镇割据,就是血淋淋的例子。
正是汲取唐朝的教训,宋朝才会通过杯酒释兵权,文官执兵权,文官夺军方财权的手段,牢牢压制军方。
宋朝这才有了高粱河、双歧沟两场战事的大败。
况且。
国朝初期,太祖就是采用的文武并重之法,之后几代君王都是如此,可谁让战神皇帝土木堡之变,将太宗皇帝五次北征漠北留下的精锐老兵和开国武将勋贵,损失的一干二净。
而今,以文御武,虽说又像走上了宋朝的老路,但作为朝廷兵部尚书和工部尚书,名义上,仍是文臣。
在心底,宁愿看到宋朝国破再现,也不愿看到唐朝藩镇再现。
史书中,寥寥几笔,却写出了军将对文人士族的残忍!
身体的中后偏下部,可以歪,但不能整个人都坐上去。
“我这有道奏疏!”
王守仁从袖中取出早准备好的奏疏,阐述道:“是结合春秋晋国,和唐朝的教训,请陛下在北征之后,对朝廷、军方分割。
包括财权在内,不再相互统属,朝廷、军方,皆各自效忠陛下。
军方增设东、西、南、北四方军部,择文武兼备的文臣任军主。
军主在一方军部任职,不得超过五年。
并在四大军部之下,对国朝两京一十三省之地部署兵力,增设十五个战部,择良将任军将。
军将在一省战部任职,同样不得超过五年。
无战之时,军主执掌军部的事务,军将执行寻常操练。
第二十六章 军政分离,佛法无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