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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曲有误沈郎顾(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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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乐人们上台时,都是信心十足,自以为技巧高超,能得郎君另眼相待,可是真到了台上后,他们才发现自己错漏百出。

    沈光是经受过专业训练,而且还是吃这碗饭的,所以几乎当每个演奏的乐人出现音准或是节拍上的失误时,他都会一一指出。

    最后半日过去,几十人登台演奏,没出毛病的只有五六人而已,不独乐人们为之心折,就是边上旁观的老管事亦是看得痴了,府中乐人们过往演奏乐曲,哪次不是满堂宾客拊掌喝彩,人们都说高府乐人,遍数安西也只是略逊龟兹王室的宫廷乐师。

    可是哪里想得到在这位沈郎君耳中,处处皆是错漏,老管事不由想起长安城里盛传的那位乐师李龟年,这位号称当世曲乐大家的乐师便曾经在岐王府中做客时,指出乐人们弹奏时的错误,然后当场演奏,为世人所津津乐道。

    在老管事眼里,这位沈郎君亦是不遑多让,或者说眼见为实,在他看来沈郎君只怕比那位当世李大家还要厉害几分。

    到了中午时,乐人里的会乐器的都已弹奏完毕,沈光也为他们重新分了组,这时候所有的乐人们都已经心悦诚服,在他们看来沈郎君便称一声当世乐圣也不过分。

    沈光并没有自得,他能听出乐人们弹奏时的错误,是因为他有着千年时光的积累和沉淀,另外也是这个时代的演奏方式所致。

    小憩之后,沈光继续他的分组面试,这时候剩下的那些乐人里的舞姬们都是使出了全部的本事,伴随着乐声起舞,正当众人都以为沈光总该无以为继的时候,沈光又喊停了。

    “你刚才踩点的时候快了。”

    在学校的时候,沈光也帮学生排练过舞蹈,甚至有时候还在外面接私活,虽然舞蹈不是他擅长精通的,但是音乐舞蹈本就是互通的。

    一上午的时间,乐人们已经明白踩点,节拍这些词汇的意义,尤其那几个为台上舞姬伴奏的乐工们更是能体会到这其中的厉害,因为若不是郎君出言,他们都几乎没意识到那位舞姬快了半拍。

    老管事在边上已经不能言语,这位沈郎君也委实太厉害了些,居然还亲自上台,拧着腰肢跳了半曲,不过这位沈郎君跳舞时也真得是好看啊!

    底下乐人们表情各不相同,胡玛尔这些舞姬们都是双眼放光地看着沈光那白皙如玉好似闪闪发光的脸颊,而乐工们则是惊叹着沈光虽然舞姿有些生疏,可是这位郎君的每一步都正好卡着伴奏乐曲的节拍,简直堪称踩点狂魔。

    当沈光停下来时,发现所有人都看着他,他面色如常地说道,“舞蹈要和乐曲相合,若是齐舞的时候,有人快有人慢,那跳出来便不会好看。”

    这时候台下的乐人们全都点头称是,直到傍晚时沈光才将所有的乐人们完成分组,“今日课便上到这里,你们若有不懂的,便去寻尉迟他们询问。”

    沈光口中的尉迟,便是于阗国那十名乐工的首领,基础的乐理知识和五线谱,他们都已经学全,身为组长正好可以教那些乐人们学习。

    “郎君,天色已晚,不如留在府中,等主君回来后用了晚膳再走不迟。”

    见沈光打算离府,老管事出言挽留道,在他看来今日这位沈郎君可是辛苦得很,就连嗓子都哑了些。

    “那某便厚颜留下了。”

    “郎君哪里话,主君说过,郎君但把这儿当成自己家里就是。”


    老管事笑着,领着沈光去了高仙芝的书房,那儿是主君平时招待封二的地方,“这里藏书不少,郎君若是无聊,自可随意观看。”

    高仙芝的书房极大,虽然摆了不少藏书,可是最多的还是甲胄刀枪,大唐禁止民间私藏甲胄,可是高仙芝这样的边镇大将,没几身豪奢的铠甲那像什么话,起码在沈光眼里自己那身花了小十万的明光甲光从奢华程度上来讲还真比不过高仙芝收藏的几幅甲胄。

    不过从强度上来,他那身鎏着金漆,甲叶采用现代钢材的明光甲肯定要强得多,以后跟着高仙芝上阵杀敌,也算是个强有力的保障。

    沈光最后在书架上抽了本李卫公兵法,然后痛苦地阅读起来,简体字古已有之,只不过这时称呼为俗体字又或是小写字,虽然夹杂着不少繁体字,但是真正让沈光头疼的还是没有断句的竖排,这让习惯了横排阅读的他极为难受。

    于是原本对这部兵法还很感兴趣的沈光只看了没几页就放下来做起了护眼操,他很庆幸父母给了他一双好眼睛,另外自己读书的时候也没把自己糟蹋成近视眼,要不然在这个时代万一要是把眼镜给弄丢了,那就和瞎子没什么两样了。

    书房外,昏黄的阳光照入,闭目养神的沈光听到脚步声,立马便睁开眼睛,然后便看到了高仙芝和与之同行的封常清,老管事口中封常清是高府常客,尤其是高仙芝送了两个侍妾给封常清后,被家中悍妻赶出门的封常清便时常在高府过夜。

    “见过都护。”

    “沈郎,某可是听闻你今日所为,怕是不逊长安李大家。”

    “曲有误,沈郎顾,不知今日台下乐人里多少小娘子动了心,沈郎果真是风流人。”

    听到高仙芝和封常清的言语调笑,沈光不以为意,“都护过誉了,我只是耳朵天生比旁人好使些罢了,可不敢和李大家比。”

    高仙芝口中的李大家,沈光知道便是那位极得当今圣人喜爱的李龟年,同时这位也是诸多唐诗里经常出现的人物,其中最有名的便莫过于王维的那首《江上赠李龟年》,“红豆生南国,春来发几枝?愿君多采撷,此物最相思。”

    作为中国音乐史上的里程碑式人物,沈光这个音乐老师自然了解李龟年的生平,这位一门三兄弟,都是开元天宝年间有名的乐师。

    “沈郎不必过谦,李大家当年在歧王府旧事,某也曾听人说过,某府中的乐人便是不及歧王的乐伎,也差不到哪里去?再说白氏子向来以音律为傲,来某府上听曲时,也没见他们能听出什么差错来。”

    高仙芝很是高兴地说道,他口中的白氏子自然便是龟兹王室子弟,白氏里除了白孝德这个异类,剩下可都是能歌善舞精通音律的雅士。

    “是啊,沈郎何必过谦,今日知道你这本事,某这心里可是彻底踏实了。”

    封常清在边上大笑起来,沈光在音律上的造诣若是不输李龟年,那他们便等于在李相和圣人那里又多了张牌可以打。

    高仙芝喜欢热闹,当即便让老管事在书房里上了酒菜,和沈光、封常清吃喝饮酒,同时聊起沈光的事情来,“某当日曾说过,要为沈郎寻个美婢,如今倒是有了些眉目!”

    “哦,不知道是哪家小娘子,有幸能得伴沈郎左右。”

    私底下的封常清,浑没有在外人前的严肃沉默,反倒是放浪形骸,当然落在此时沈光的眼里,那就是极为猥琐了。

    “白氏有位小娘子,善歌舞,年方十五,某觉得正合适与沈郎做个侍妾。”

    高仙芝的话让封常清不由为之一愣,白氏的小娘子,那便是龟兹王室中人了,虽说白氏人丁兴旺,可这位主君让白氏女为沈郎美婢,未免有些过了。当然最重要的是,封常清有些羡慕嫉妒沈光了,白氏女那可是以颜色出众所著称,都护怎么就从来没想到过他。



第二十四章 曲有误沈郎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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