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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哈布斯堡(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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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比武场上,黑色的马鬃随风飘扬。伏魔府 m.fumofu.com

    铁蹄踏在松软的草地里,掀起大片的泥土。

    头戴桶盔,只露眼部一条缝隙作为观察口的骑士,身穿锁子甲,外套黑色罩袍,骑乘在一匹来自高卢的黑色妮萨安战马,正对着一具充当标靶的稻草人进行冲锋。

    沉重的白榉木骑枪被他夹在腋下,与手臂和身体构成了一个标准的直角三角形。

    这种姿势能给骑枪提供一个稳定的支点,也是当今世界,几乎所有骑士都必须掌握的夹枪冲锋战术。

    他手中的骑枪是实心构造,前细后粗,极为笨重,在骑士比武大会上广为使用,但由于质地较脆,很容易断裂。

    第一轮冲锋。

    骑枪精准命中,金属质的枪尖透过稻草人的胸膛,强大的冲击力将整具稻草人都挑飞到了半空中。

    骑士擎着稻草人,横空一挥,将其抖落。

    随即他丢弃了沉重的骑枪,纵马驰聘,在路过一旁的武器架时,身手敏捷地从中抽出了两把短矛。

    在重新调转马头冲锋之时,骑士反手持枪,举过头顶,自上而下插落,精准地钉在了一具稻草人的脖颈处。

    这里往往是敌人护甲的薄弱处。

    战马掠过宽阔的比武场,骑士反手抽出另一把短矛,力贯周身,将其狠狠投掷而出。

    但很可惜,这一下没能命中。

    短矛插在了稻草人旁边的泥地里。

    洛萨摘下头顶的沉重桶盔,露出一张英气逼人的年轻面孔。

    他将桶盔随手放在比武场上的圆桌上,举起装满清水的陶罐大口猛灌,这才将方才一番剧烈运动所带来的燥热强行压了下去。

    他看着自己面前的属性面板,擦拭了下鬓角淌落的汗水,有些欣慰。

    经过一周的康复性训练,他成功使自己的力量和体力均得到了一点的提升。

    并且完全适应了这具身体的原主,经过多年的骑士训练,所锻炼出的战斗技巧。

    无论是常用的轻重骑枪,短矛,盾牌,手半剑,还是比较冷门的单手锤,连枷,手斧,他都能熟练使用。

    作为一名专职战斗的骑士,他已经完全合格,只可惜暂时还未得到册封。

    洛萨是一名穿越者。

    前世,他曾是一家游戏公司的老板,在晚上和员工一起加班制作游戏的时候,不幸猝死穿越到了这个时代。

    取代了在一次训练中,不慎跌落战马,撞到了石头后昏迷不醒的日耳曼贵族次子——洛萨·冯·哈布斯堡。

    他苏醒后,他本以为自己穿越而来的是历史上记载的,被称作黑暗时代的中世纪。

    但在彻底融合原主记忆后,他才意识到这里与前世所知的中世纪绝对不是一码事。

    譬如北方的日耳曼尼亚帝国皇帝亨利·冯·霍亨斯陶芬,在去年冬天,聘请了一位女巫作为皇家顾问,并且征召了上万名农奴,聚集在施瓦本的奥格斯堡,要建造一座独属于女巫的高塔,邀请各地女巫进驻。

    这还不算离谱的,阿尔比恩的国王,那位有名的狮心王理查,居然迎娶了一位女巫作为自己的妻子,并且担任整个王国的财政大臣。

    这在前世,教权至上的中世纪根本就是不可能发生的事情。

    这个世界里,女巫跟教会之间的关系,似乎并没有前世那样紧张——最起码表面上如此。

    姓名:洛萨·冯·哈布斯堡

    爵位:无

    职业:贵族

    所属势力:大日耳曼尼亚帝国,阿尔高伯爵领(下勃艮第,非勃艮第公国)。

    扈从:无

    力量:9(正常成年男性平均属性均为5)

    敏捷:7

    体力:8

    耐力:8

    精神力:10

    天赋:两世为人(融合了两个灵魂的你,天生就拥有比常人高出一倍的精神力,精神力上限永久+5)。


    技能:无

    系统的名字叫做:“昨日巨舰塔防系统”,源自于他穿越前,正挑灯鏖战,数日不眠不休,亟待完善并发布的一款山寨塔防游戏。

    游戏的内容并不新鲜,说白了就是通过抽卡召唤各种各样的英雄角色,防守和强化自己的领地,以抵御一波波敌人的进攻。

    可问题在于,这款游戏开局就是有领地的!

    而洛萨现在,别说领地,就连空头爵位都没有一个,根本就没办法激活系统。

    所以至今,他也没能抽取任意一张卡牌。

    训练结束后,洛萨返回城堡的房间。

    在侍女的帮助下,将身上的罩袍,锁子甲脱下,换了身轻薄的亚麻衬衫,径直来到了城堡的塔楼上。

    这座城堡被称作“鹰堡”,音译为“哈布斯堡”,也是他们家族名称的来源。

    在高卢和日耳曼,分别用“德”以及“冯”这样的前缀,冠以姓前,意思是“来自”,代表有封地的贵族出身。

    “鹰堡”是一座坚固的山间城堡,地势险要,倘若粮食储备充足,即使是千军万马,也很难攻破。

    洛萨抚摸着垛墙上的凸起,吹着山间的凉风,有些感慨。

    在前世,哪怕是工薪阶级,也能住在冬暖夏凉的空调房,拥有柔软的床垫,二十四小时的自来水。

    而在这个时代,哪怕是贵族,过得也远远算不上如意。

    尤其是比较尚武,习惯住在城堡里而非乡下庄园的日耳曼贵族,居住环境更是堪称恶劣。

    潮湿,阴暗。

    老鼠,跳蚤。

    司空见惯。

    毕竟,城堡在这个时代,军事意义远大于居住意义,最先考虑的永远是坚固性而非舒适度。

    塔楼下,传来沉重的脚步声。

    头戴脊盔,身披罩衫的军士低声说道:“洛萨少爷,老爷请您过去,该吃午餐了。”

    “嗯,我知道了。”

    洛萨点了点头,随他径直前往了城堡的主厅。

    鹰堡的这些军士都是脱产士兵,跟战时才会被征召,平时在田地里务农的农兵不同,他们都是职业军人,整个鹰堡也就只有一百余人罢了。

    在战时,他们将和伯爵麾下的骑士们,组成军队的核心,相当于东方将军的“亲兵”。

    走进城堡主楼的大厅里,最醒目的,便是石拱穹顶的尽头,那悬了一张挂毯的灰色墙壁上,悬挂着的三面盾徽。

    左侧是黄底三黑狮盾徽,中间是黄底黑色单头鹰盾徽,右侧的是黄底红色跃狮盾徽。

    前者代表的是洛萨的父亲维尔纳伯爵所效忠的大日耳曼尼亚帝国皇帝,亨利六世所属的霍亨斯陶芬家族;中间则代表大日耳曼尼亚帝国;最右侧的才是洛萨所属的哈布斯堡家族。

    在盾徽下的条形长桌上,女仆已摆满了菜肴。

    洛萨的父亲维尔纳伯爵,已经跟他的兄长奥托落座了,至于他的母亲,伊莉丝女士,在一年前就已经病故了。

    看到洛萨,维尔纳伯爵微微颔首,用眼神示意他入座。

    这是个不苟言笑的男人。

    他的颧骨很高,眼窝深凹,留着棕色长发和胡须,脸颊有着一道深刻的疤痕,从外貌上来看,他远远算不得英俊。

    但他的儿子们,无论是长子奥托,还是次子洛萨,都是相貌堂堂。

    见他落座,维尔纳伯爵抬起手在面前,由上而下,由左到右画了个十字。

    “感谢天父赐予我们食物,也求您能赐予那些贫苦困顿之人以饮食,以父之名,阿门。”

    念完祷告词,维尔纳伯爵才示意两人开动。

    今天的菜品还算丰富,主菜是山羊肉炖胡萝卜和土豆,配菜有烤鹌鹑,水果派以及一筐用精细小麦粉制作的白面包。

    餐具是银质的,上面有细密的花纹,据说是维尔纳伯爵年轻时,参加十字军东征时带回来的战利品之一不然,单凭阿尔高这块穷乡僻壤,想要在举办宴会留作备用之余,再凑出一套日常使用的银质餐具,根本是不可能的事情。

    ps:1本书世界观架空,部分角色,家族及国家有原型,但切莫考据,譬如维尔纳伯爵就是十一世纪初的角色,而这个时代很显然还没有桶盔,神圣罗马帝国的皇帝也不是霍亨斯陶芬家族,而是萨利安家族。

    要强调的是:本书是奇幻分类,不是历史频道!

    ps:2:众所周知,中世纪有三个勃艮第,哈布斯堡所在的下勃艮第,不是高卢的勃艮第,而是位于今天瑞士境内。

    ps:3:本书绝大多数人物省略“教名”。



第一章哈布斯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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